开讲啦!海关企业特定资质备案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广州海关在线小课堂开课了,
赶紧呼朋唤友学习起来~
今天我们分享的是海关企业特定资质备案课程系列
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涉及产品类别如下↓
(可向下滑动查看)
分类号
产品类别
01
罐头类
02
水产品类
03
肉及肉制品类
04
茶叶类
05
肠衣类
06
蜂产品类
07
蛋制品类
08
速冻果蔬类、
脱水果蔬类
09
糖类
10
乳及乳制品类
11
饮料类
12
酒类
13
花生、干果、
坚果制品类
14
果脯类
15
粮食制品及面、
糖制品类
16
食用油脂类
17
调味品类
18
速冻方便食品类
19
功能食品类
20
食用明胶类
21
腌渍菜类
22
其他
备案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我评估表
企业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包括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如是列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需验证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的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HACCP体系文件
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人流图、物流图、供排水流向图、产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图等图纸和关键加工环节信息
申请备案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企业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种类、来源和使用方法)等资料
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供正本及复印件,有其他特别许可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基本情况;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况
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二)延续申请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延续备案)》
TIPS:
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备案证明》有效期为5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延续《备案证明》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海关提出延续申请。海关应当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三)变更申请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变更申请)》
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变更项目的生产工艺说明等)
TIPS:
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备案办理流程
1
申请人通过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http://pre.chinaport.gov.cn/car)向所在地主管海关递交申请,所需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有模板的文件必须盖章扫描后上传。
2
主管海关审核企业申请资料,如受理申请,打印行政审批受理单、申请受理通知书;如不受理申请,退回并写明原因。
3
海关选派专业评审人员进行文件审核和现场检查。
4
评审通过,海关制发备案证明并进行网上送达;评审不通过,海关在系统进行备案不通过操作并告知企业。
常见问题解答
Q:已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车间进行扩建,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备案?
A: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地址搬迁、新建或者改建生产车间以及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发生重大变更等情况的,应当在变更前向主管海关报告,并重新办理备案。
Q:企业的名称和法人代表均发生了改变,备案证明是否也需要变更?
A: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如企业不仅是名称和法人信息变更,企业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的,需要重新办理备案。
Q:办理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的工作时限是多少?
A:主管海关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供稿:企管处